通知公告

苏州大学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来源:纪委办公室 作者:


为严肃党风党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苏纪办发〔2017〕28号)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驻苏教纪发〔2017〕21号),现制定苏州大学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组

   根据通知要求,针对专项整治“回头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任务,学校结合实际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成效。

   二、专项整治“回头看”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回头看”是对2014年7月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3、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4、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对照“回头看”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公务接待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各单位按规定填报《苏州大学违规吃喝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附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自查自纠总结,于8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督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1日)。专项整治“回头看”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财务处进行全面摸排梳理,核查自查自纠情况。审计处进行专项抽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违规吃喝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以上部门请在9月1日前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小组上报工作报告。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2日至9月22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规范接待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吃喝问题发生。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违规吃喝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督促迅速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分级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作为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好抓实,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鼓励和依靠广大师生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关注媒体反映的“四风”问题,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强通报问责力度。按照省纪委要求,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以来,特别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加大问责力度,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手不收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走过场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并按通知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联系人:辛洁,联系电话:0512-67507343,电子邮箱:xinjie@suda.edu.cn


苏州大学违规吃喝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docx(15.0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