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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巡察工作协调会议召开

时间:2018-04-20 来源:纪委办公室 作者: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高校巡察工作的要求,协助校党委推动校内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416日上午,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芮国强在纵横楼325会议室主持召开校内巡察工作协调会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人力资源处、教师工作部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芮国强首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纪委副书记杨晓超在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解读了《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细则》。随后,与会人员从确立巡察对象、巡察组成员组成、巡察培训及巡察结果合理运用等几方面展开讨论。芮国强就我校巡察前期筹备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点面结合确立巡察对象,针对基层党组织特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并优先安排对经济活动多、群众反映多的部门或单位开展巡察。二是根据需要组建巡察组,与会者就组长、副组长、成员的人选及组成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三是借助外力克服“同体监督”难题,对于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的单位,建议可邀请区级纪委巡察组完成巡察工作。四是巡察坚持问题导向,之前要加强问题线索的收集、综合研判工作。五是充分要做好巡察准备工作,制定科学的巡察工作方案、访谈座谈提纲、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模板等,规范工作及流程。六是校内巡察贯彻“六围绕一加强”,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方针,发挥从严治党巡察利剑作用,督促被巡察党委(单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效。